沈阳离婚律师公司中关于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
作者:沈阳离婚律师公司 来源:沈阳离婚律师事务所 日期:2018/6/1 13:24:18
沈阳离婚律师公司人身关系方面,虽然夫妻之间已无同居的权利义务,但这不意味着所有人身关系都已消灭,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两人仍应对对方履行一定的忠诚义务和扶养义务。同样,分居不影响亲权,更不影响双方对子女抚养义务的承担。但由于夫妻分开居住,子女的抚养权、探望权和抚养费的给付需要在协议里加以明确,具体标准可以参考《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于离婚时子女抚养、探望的相关规定。债务分割方面,由于分居不仅是心理上的分开,更是居住生活状态上的分开,在此期间内夫妻一方所负债务很难说是出自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因此很大程度上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不过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在协议中最好写明相对应的条款。
若夫妻双方经过深思熟虑,均对离婚已无异议,仅是出于为孩子健康成长、正常生活或其它合理因素考量需要先分居后离婚的,事先做好符合法律相关规定的协议,对分居前后和分居期间的财产归属、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安排等事项做好条款约定,未来双方据此和平分手,不失为一种理性不伤和气且省时省力的处理办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的想法可能会有变化,沈阳离婚律师公司事情有可能出现向相反方向发展的态势,从这个角度看,事先做好的双方确认的分居协议,固定分居时间,对未来可能的诉讼离婚来说也是极好的证据准备,确实是一举两得之事。所以,建议妥善处理协议条款,尽量委托专业婚姻律师维护自己的权益。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沈阳离婚律师公司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际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